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凝心聚力营造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我院按照相关要求多举措开展“9·16综治平安宣传日暨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9月15日上午,按照县委政法委、县委强团结专班统一安排部署,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悬挂横幅、向来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等方式在县太湖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我院干警向农牧民群众及学生着重宣传了《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条例》《反有组织法》等政策及有关综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做法治的传播者、实践者、守护者。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发放宣传物资1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5余次,受教育群众达400余人。
法治进乡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9.16综治平安宣传日暨9月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9月11-12日,我院第四检察部深入我县北部三乡(唐古乡、旁多乡、阿朗乡),面向基层农牧民群众,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工作以及检察申诉职能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讲和宣传。今后,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将平安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切实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