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保障涉案未成年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利,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签订会,会议由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索朗晋美主持,县教育局副局长陈明忠、林周县中学书记宋成林、林周县苏州小学校长次仁扎西、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林周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格桑央宗宣读了《意见》内容,并就当前林周县未成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涉案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情况方面与教育局、学校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县教育局副局长陈明忠表示:林周县教育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保障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会同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实现数据共享,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代表分析了在校学生辍学失学原因,并希望通过联动党委政府、村两委、学校、司法机关等,共同开展失学辍学学生复学工作。
索朗晋美同志指出,通过与教育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适龄未成年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特别是针对因家庭贫困、留守、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辍学的未成年学生,将积极争取社会救助,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支持,消除未成年学生复学经济障碍。
下一步,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的法律监督,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政府、家庭、学校等社会多方力量,以检察司法保护助推其他“六大保护”落地落实,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实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