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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招聘书记员公告
时间:2021-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根据工作需要,拉萨市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有林周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熟练运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及法学专业考生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熟练操作计算机;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长期

(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3、报名地点:拉萨市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

  (1)《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可在检察院办公室领取)。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形式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书记员工作职责。

2、面试。通过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形象等。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及面试成绩当天在检察院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人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自理。

  (四)组织考察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经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由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间不买“五险”)。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单位、个人缴存“五险”)。服务满一年后,可根据林周县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享受休、产假。单位提供就餐、住宿、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七、注意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所报考招聘检察院咨询报考人员。

2、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通信地址:拉萨市林周县苏州路4号林周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91-61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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