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中共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索朗旦增同志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反映。
通讯地址:林周县苏州中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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