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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护民生 为民办事
时间:2024-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回应群众期待,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最高检、区、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林周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能动履职,不断深化民生保障,多措并举确保“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自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开启新的工作模式,前往各乡镇摸排关乎民生利益领域的案件线索,最大程度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履职中发现,阿朗乡嘎列村村民在修建“幸福路”工程项目中被项目方拖欠了运输费、机械租赁费,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接到该线索后,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对拖欠原因及项目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该乡12名村民于2023年4月参与了阿朗乡嘎列村建设“幸福路”工程项目,由于项目方的管理漏洞和村民自身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拖欠问题的发生,使该村12名村民未能领取劳动报酬一年之久,共计22835元。





为了案件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置,2024年5月21日林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交通局、阿朗乡人民政府、阿朗乡派出所对该案进行了联调。最终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政府部门的有效安抚下,案件在耗时5小时后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项目方当场向12名村民支付了劳动报酬共计22835元,12名村名均自愿签下息诉承诺书。


自此,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在检察机关高效、快速的工作节奏下,在政府部门有力支持和配合下就地解决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了信访风险,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以检暖民、以检惠民,持续发力,让民工讨薪不再“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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